[北京]北京友谊医院2008年招聘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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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北京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发[2004]58号)和《北京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精神,我院按照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考试聘用专业技术工作人员179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附后。
一、招聘对象
2008年取得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统招统分的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合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具备胜任招聘岗位的专业技能;
4、适应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5、年龄一般在30岁以下。
三、报名时间地点、内容和要求 ( 护理专业毕业生除外 )
1、报名考试时间:2007年12 月27日
2、报名考试地点:北京友谊医院二层报告厅 (宣武区永安路95号门诊楼二层)
3、笔试内容: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
4、相关要求:报名本人需持:身份证或户口薄、简历、毕业证书、尚未领取毕业证书的2008年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学历证书,英语四级或六级证书,以及招聘岗位中要求的相关证件: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以上证件均需看原件,交复印件。简历上贴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5、报名工作由院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人事处负责对招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招聘办公室组织考试,按1:3比例确定符合条件人员。
四、考核时间、方式及备案
1、 考核时间:2008年 1 月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内容:按1:2的人员比例由院领导专家组进行面试考核,应聘者自我介绍5分钟,由院领导专家组成员进行提问,包括外语、专业及综合素质的相关知识。
3、 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结果,报市卫生局人事处备案。
五、体检与聘用
1、 体检:按1:1的比例进行体检,由职工保健室负责,体检费自付。
2、聘用:办理聘用手续由拟聘对象与医院法人委托人事处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新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期满由用人科室及主管部门人事处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档案由北京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管。工资待遇按北京市人事局文件规定执行。
六、其它
1、本简章由人事处负责解释。2、聘用岗位及条件(见附表)。
附件:北京友谊医院2008年招聘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