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2025年第六批招聘公告(含应届生、社会在职人员、出站博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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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北京中医药大学的第二临床医学院、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管单位。是一所中医特色鲜明,中西医结合诊疗优势突出,综合救治能力强,集医疗、教学、科研和国际中医药服务为一体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
东方医院是首批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输出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康复中心建设单位、国家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与考官培训基地、国家中药新药临床试验机构、中医药临床研究伦理审查平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标准研究推广基地、国家脑卒中筛查与防治基地、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中西医结合肿瘤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基于老年痴呆防治的中医药慢病研究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北京市卫健委临床研究质量促进中心。
东方医院在北京市有一院三区,编制床位1377张。拥有中医眼科学、中医耳鼻喉科学、中医妇科学、中医脑病学、中西医结合临床、中医儿科学、中医肛肠病学、中医周围血管病学、中医痹病学9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其中中医脑病学、中西医结合消化病学2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高水平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拥有中西医结合肿瘤学、中医五官科学2个校级“双一流”学科;儿科、脑病科2个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中医脑病科、脾胃肝胆科、心血管科、呼吸热病科、妇科、护理学6个国家临床重点专科;肿瘤科、周围血管科、肾病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喉科、治未病科等14个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急诊科、骨科、内分泌科、推拿科、肛肠科、临床药学等14个北京市中医管理局重点专科和诊疗中心。2024年获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优势专科9个,脑病科、儿科、脾胃科、心内科、肿瘤科、眼科、康复科、治未病科、护理学。北京市中医药管理局重点专科第一批5个,领超类:妇科,并超类:肿瘤科、儿科、皮科,建设类:心内科;第二批5个,领超类 :耳鼻喉科,示范类:脾胃病科、眼科,并超类:呼吸科,赶超类:风湿科。
东方医院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医院高质量发展,以“博极医源,仁者爱人”为指南,打造“东方有爱,爱在东方”的医院文化,将千年中医经典与当代科技前沿相结合,努力探索解决人类健康问题的东方模式,服务人民健康,服务健康中国,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为促进医院学科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吸引高水平优质人才,医院将集中优势资源向高水平人才倾斜,专项设立人才培养启动基金,根据应聘人员资质条件和现有成果给予一定的人才培养经费支持。
现公开进行2025年第六批人才招聘,范围扩大至应届毕业生(非定向)、择业期即两年内未就业应届生、社会在职人员和出站博士后,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事业,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身心健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4.招聘对象
(1)全国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发证日期均为2025年)。应届毕业生为非定向,不接受定向生、委培生申报。留学归国人员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两年内为择业期,需提供未参加社保证明。
(3)2025年出站博士后,出站日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
(4)社会在职人员。临床医疗岗紧缺专业(如麻醉、功能、放射类)可放宽至本科学士学历学位。同时医疗岗要求为中级(含)以上职称,有一年及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历。职称要求为原单位已聘任,需提供聘任证明。
5.应聘者需在2025年度内取得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应资质,否则录用资格不予保留,录用资质最晚保留至2025年12月31日。医疗岗申报人员要求具备相应学历学位证、医师资格证、规培证,含医技科室医疗岗,未毕业人员要求提供规培考试通过证明。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二、岗位需求
特别说明:
1. 本批次招聘类别为非编制内职工,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北京市城镇职工类别参加社保和缴纳公积金,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
2. 本批次应届生无法解决京户,出站博士后符合博管会相关政策可协助办理落户事宜(京户资格由博管会审批核定)。
3. 根据院内现行政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可参照正式人员享受正式待遇。
4. 优秀博士研究生符合师资博士后进站条件可推荐以师资博士后途径入职。
5. 未标“*”科室表示应届生、社会在职人员、出站博士后均可申报。
三、应聘方式
1.登录东方医院人才招聘网页,网址链接:http://hr.dongfangyy.com.cn:8000/zp.html#/。
2.系统注册。进入系统后通过邮箱注册,请务必牢记注册邮箱和密码。
3.填写个人简历。在“个人中心”处逐项完整填写个人简历信息,请务必填写完整。
4.点击应聘。应届生在“首页”点击“社会招聘”,应届生、社会在职人员、出站博士后均点击此类别,选择申报科室并点击“应聘”。
5.请应聘人员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及时查收邮件信息,因联系不畅造成无法与本人取得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6.所提交的应聘申请信息及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发现应聘者提供的材料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应聘期限
应聘期限:即日起至2025年6月25日。
五、招聘流程
1.简历投递:根据上述要求,应聘人员完成简历投递,医院进行简历初筛和资质审核。
2.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医院统一组织笔试/专业能力测试,仅应届生需笔试。
3.第一轮面试:通过笔试/专业能力测试人员进入面试。
4.试工:根据用人部门要求和计划,应聘人员在科室进行为期一周的试工。
5.心理测评:试工完成后,应聘人员在医院进行心理测评。
6.德育考察:应聘人员提供德育及思想政治情况证明。
7.第二轮面试:根据应聘人员资质及人员类别,医院视情况组织第二轮面试。
8.院领导审议:拟录用名单经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审议讨论。
9.公示:根据要求在医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10.体检:医院组织体检。
11.签协议:与医院签订来院工作协议。
12.入职:拟定于2025年8月1日,办理新员工入职等相关手续,其他人员视个人劳动关系而定。
六、联系方式
如有问题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咨询。
东方医院人事处:沈老师
联系方式:010-67689624,dfyyrczp03@163.com
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