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3年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研究生复试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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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研究生复试办法
2023-03-30 来源:科教处
根据国家教育部、上海市相关文件及《上海中医药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制定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研究生复试办法。
一、成立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监察小组
招生工作小组由医院书记、医院院长、分管院长、科教处处长、辅导员、学科组组长及导师组成,负责制订我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突发应急处置及上报,并组织实施、领导、统筹、协调复试相关工作。
监察小组由院监察审计办公室主任及其成员组成,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复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责任及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巡视制度。
二、成立具体招生复试小组
各学科(专业)复试工作,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高或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并配备记录人员(应为在编在岗职工)。所有专家及复试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科学、有效。
三、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
复试前必须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的审查。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 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生复试前需准备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按此顺序排序):
1.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准考证》;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4.学籍、学历证明材料
应届生: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在有效期内);
往届生: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在有效期内);
5.填写、盖章完整的《上海中医药大学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可在上海中医药大学研究生院官网—招生工作—下载专区进行下载并打印);
6.“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必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提供相关证明;
7.考生亲笔签名的《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
8.一寸证件照若干(体检等备用)。
四、考生需做好以下准备:
请准备 3-5 分钟的中文PPT 汇报(含自我介绍、本科期间科研工作或论文进 展情况、发表论文、获奖情况、社会实践、爱好特长等)。
五、复试工作具体安排
1.复试形式
根据教育部及上海市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复试形式采用线下现场复试形式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2.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由外语笔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等部分组成,复试成绩总分500分。
(1)外语笔试(满分100分):要求考生在不借助外语工具书的情形下,能熟练 翻译一般难度以上的医学文献,题型为英译汉和汉译英。
(2)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运用相关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综合面试(满分3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及外语口语及听力等方面。应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题目,实现对能力与知识的有效考核,加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专业素养的考查。考核内容包含外语水平(口语与听力,50分);专业能力(含本科阶段成绩、专业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100分);培养潜力(含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团队协作,满分100分);综合素质(满分50分)。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每个复试小组必须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参加复试的专家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须妥存备查,任何人不得改动;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考生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3.为确保复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复试过程需全程录音、录像,相关资料由复试小组妥善保管不少于 1 年。
4.复试结果
(1)复试成绩(总分500分)=外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
10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300分)。
(2)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比例是50%。结合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结果。
(3)考生有以下情形者,复试不予录取:
①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体格检查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不予录取。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考察不计入总成绩,但考察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②复试成绩低于300分为不及格,不予调剂和拟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及格,不得参加复试。
复试结果将在复试结束后2天内由我院科教处将复试结果及时公示24小时,并做好未通过复试考生的解释工作,导师不得私自允诺。
5.调剂原则
我校生源不足的专业可接受调剂,调剂考生的初试分数必须达到我校相关专业的成绩要求方可参加调剂复试。所有调剂考生(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和本校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复试方式和要求与一志愿考生相同。
第一志愿报考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医学学术学位,报考其他专业(含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可申请调剂到中医专业学位。具体调剂工作办法见后期学校的相关文件。
六、严肃考风考纪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体检
招生单位发放体格检查表给复试合格考生,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指定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其他
为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我院为考生设立咨询电话:021-38297494,咨询邮箱:kjc_yusu@126.com。纪委监察电话:021-24056146,申诉邮箱:shiliujjj@163.com。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