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关于印发《北京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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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北京市卫生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实行公开招聘,是事业单位用人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也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各单位应对此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周密实施。
二、自文件印发之日起,禁止各单位擅自调入、聘用新进人员。文件印发之前各单位确定聘用的2006年度毕业生,于2006年4月20日前办理签约手续。
三、2006年度各单位的招聘计划,须于2006年4月20日前报送局人事处核准后,方可进行公开招聘。
四、各单位应按本暂行办法,制定本单位公开招聘的实施细则,并连同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成员及基本情况,于2006年4月20日前报局人事处备案。
联系人:王宗
联系电话:83970592 83560325(传真)
电子邮件 :wangzong@bjhb.gov.cn
二 00六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