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201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户籍办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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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上海市卫生局干部人事处《关于做好卫生系统201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户籍受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凡属于2013年本市医疗卫生单位录用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研究生,上海普通高校、国务院各部(委、办、局)所属普通高等院校、地方普通高等院校的优秀本科毕业生;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和行为,并与我院签订就业协议(直接录用协议)的人员。请自行关心网站的通知及信息,按相关要求向人事处递交材料,人事处将统一向上海市卫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递交书面申请材料。
人事处截止收取材料时间为5月10日,逾期不递交者视同自行放弃进沪就业户籍办理申请。
关于做好2013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